法作为中国文化的瑰宝,长期以来在学生群体中只被作为兴趣爱好来培养,大家普遍认为爱好书法的孩子具有以下特点:性格怡静从容,品格情操高尚,具有文化积淀,富有美学熏陶,学习品质良好,善于观察分析,意志得到充分磨练。
在台湾教育界更是有句名言,“学书法的孩子不会学坏”。大量统计数据表明,学习书法的孩子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比例很高,而犯罪率却极低。 那么书法在学生群体中只被作为兴趣爱好来培养真的就足够了吗?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张海认为:在许多人的观念里,书法专业看似有些“无用”。他在全国政协会上提出议案,“为了使书法尽快走进中小学考试,建议在语文考试中纳入与书法相关的知识, 哪怕只是让学生看图回答这是哪种字体,占个0.5分、1分,就能引起学校和同学对书法的重视。”
张海主席的提议“占个0.5分、1分”其实谦虚过头,我们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c》中就查到了“书法特长生加10分”的消息。
同时,在2016年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中,也包括了大量有关书法方面的知识内容。书法试题不仅仅在中、高考试中出现,而且进入了国考。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已经是教育界的共识,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适时启动课程标准修订和课程开发的研究论证、试点探索和推广评估工作。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书法、国画、戏曲、中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